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庆公交死亡数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重庆公交死亡数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首先对于你的这个问题我是可以直接告诉你,2018年重庆发生的公交车坠江***是没有幸存者的,当时车上一共有15个人,由于从万州长江二桥下去的高度太高,因此车上的所有人都是不幸遇难的,所以说在里面是没有一个幸存者的活下来的。
以前重庆的公交公司分为第一公交公司、第二公交公司、冠忠公交公司、电车公司、巴士公司。后来重新整合,分为两江公司、东部公交公司、西部公交公司、南部公交公司、两江公交公司、北部公交公司,这是目前主城区范围内的公交公司,普遍两元一票制,个别线路分段票制。
1、重庆公交车坠江***一般指10月28日重庆公交车坠江***。
2、2018年10月28日10时08分,重庆万州区一辆22路公交车在万州长江二桥处坠江。
3、2018年10月29日14时20分,经公安机关走访调查和综合接报,初步核实15人(含1名公交车司机);10月31日零时50分,黑匣子打捞出水,移交当地公安部门;10月31日23时28分,重庆万州长江二桥公交车打捞出水;11月1日15时,已发现13名遇难者遗体,身份已全部确认,仍有2人下落不明
4、2018年11月2日,公交车坠江原因公布。根据车内黑匣子的监控***显示,是乘客与司机发生激烈争执导致车辆失控。
5、0.28重庆公交车坠江***被列入2018年社会生活十大流行语。
重庆公交车问题。首先确定司机是否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如果有违反,1、公交司机是否有主观故意。若公交司机是故意为之不是因为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的事故发生,公交司机的行为可能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不排除判处***的可能。2、司机不是有意为之,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者司机本事其他原因导致,司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司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由于不是出于主观故意被判处***的几率较小3、由于其他客观原因导致该事故发生,司机本身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发生,司机被判处***的几率相对较小。综上,我国对于***的判决较为严格不轻易执行***。本案中司机是否有责任因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书来认定,在认定司机是否具有责任的前提下进一步讨论司机是否会被判处***。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果公交司机不仅仅是交通肇事,背后存在故意***、报复社会的明确动机、事实的话,有很大可能性被处以***!
当然,这样的变态人格的很少,这类事故绝大多数是车辆故障,或者驾驶人员处理不当造成的,如果经过公安、交警部门调查认定为这种情况,最多判处缓刑!
公交车辆都需要进行定期检修,车辆刹车失灵,很有可能是公交公司没有定期检修车辆,存在一定过错。公交司机属于履行职务行为,需要由公交公司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若车辆并没有刹车失灵,公交司机很有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若公交司机属于意图报复社会,故意将车辆冲上人行道,置公众生命于不顾,则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且造成了2人死亡、2人重伤的后果很有可能会被判处***。如果该辆公交车是因发生乘客抢夺方向盘***从而导致车辆失控的,那涉事乘客将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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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公交死亡数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庆公交死亡数量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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