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庆公交大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重庆公交大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根据相关规定,重庆市公交车的投诉处罚标准为以下内容:1.对于驾驶员不按时刻表发车、违规变更线路、不严格按照站点停车等行为,将会受到罚款或扣分的处罚;2.对于乘客在公交车上吸烟、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公交公司将对违规乘客进行口头警告和提示,情节严重的将会纳入信用档案并处以罚款;3.对于投诉者投诉不属实,甚至恶意投诉以耽误公交时间、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投诉和被投诉双方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和保证市民的出行安全,更好地实现城市公交化进程的顺利进行。
根据《重庆市公共汽车条例》和《重庆市公交行业***投诉办理办法》的规定,重庆公交车投诉处罚标准如下:
1.未放置车辆循环号码牌,处50元罚款;
2.在公共汽车上吸烟的行为,处50元罚款;
3.未执行人身保护措施,对乘客的人身安全造成影响,处50元罚款;
4.将公共汽车作为移动广告媒介的行为,处1000元罚款;
5.驾驶员驾车时不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对此行为负责的公交企业将被罚款,罚款金额按照行驶不按规定路线次数累加计算;
6.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使用公交车进行非商业宣传和活动的行为,由运营管理人员当场劝阻,情节较重者处100元罚款;
7.拒载或者货车入站的行为,对此行为负责的公交企业将被罚款,罚款金额为当日路线总营收的3倍。
1.
写出一份深刻的书面检查;
2.
停挂一天,参加营运服务教育学习;
3.
经济罚款100元至200元;
4.
全公司通报批评。但可能有一些非正规的公交公司,没有服务意识,不重视乘客投诉,接到投诉电话,仅记下车牌和联系方式,承诺会调查处理,但并不会惩罚司机。
公交线路:891路,全程约10.1公里1、从大渡口区人民***步行约380米,到达大渡口区府站2、乘坐891路,经过13站,到达重庆东站3、步行约290米,到达重庆西站公交线路:brt路→204路,全程约9.5公里1、从大渡口区人民***步行约530米,到达阳光花园站2、乘坐brt路,经过3站,到达巴国城石生茶城站3、乘坐204路,经过8站,到达重庆东站4、步行约320米,到达重庆西站
又看到这种问题,再复述一次。
把这种情况归类划到刑事犯罪。抢方向盘致使交通事故死人的,以故意***罪处理。抢方向盘未发生事故及发生事故但没有伤亡的,以故意***未遂处理!
主要还是违法犯罪成本太低!!!
谢谢邀请!
我来表达一下我对此事的观点:这是一种为了自身利益而无视他人和自己生命的违法行为,也是一种自私的表现,说其是犯罪行为也不为过。我们***设车上没有这四位勇于出手的乘客,后面的结局还能想象吗?所以对待这种抢夺方向盘者,要以寻衅滋事罪,扰乱社会公共安全罪论处,并强制学习相关法律,让其有个记性。
但是这是在事后,可事情在发生之前我们也要让所有乘客有个认识,安全的重要性要牢记于心,必须有一套完美的道德教育体系。
我们可以在公交站台或者车辆的显眼位置张贴告示,在公交的广播和车载电视上循环播放由于抢夺方向盘导致的相关责任事故,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现在的公交车广播电视大多播放的是广告,请问广告的经济效益真的比整车人的安全更重要吗?)要让所有乘客都知道他不光只是一名乘客,也是一个安全法规的执行者。这些法律法规要有双重约束机制(就是乘客和司机)
另外对于勇于出手的乘客我们要给予相应的鼓励,给他一个牌,可以免费乘车,或者评选个见义勇为也不为过。这样做可以让更多的人加入到这个行为当中,让我们的车厢更和谐。
有人说,在公交驾驶室部分安装防护罩、栏等,我个人认为没有必要,还会影响乘车安全(由于司机的工作特殊性,公交驾驶员在车辆行进中昏厥者真的不在少数,如果安装了防护,乘客帮忙拉手刹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我认为要杜绝这样的事情继续发生,主要是全民参与,让每个人都是监督者执行者,从骨子里与这种不法的行为作斗争,我相信这种事情在以后将不会出现。
个人观点,欢迎点评留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公交大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庆公交大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tolarniaszczecin.com/post/1117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