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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最后公交电车,重庆最后公交电车***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庆最后公交电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重庆最后公交电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重庆808公交恢复运行时间?
  2. 重庆公交836、274恢复运行没有?
  3. 重庆坠江公交已经打捞上岸,遇难者家属该找谁索赔?

重庆808公交恢复运行时间

  接上级通知,9月3日06时起以下站点恢复运营服务

区间运行9条线路

重庆最后公交电车,重庆最后公交电车事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具体为325路:运行重庆西站菜园坝区间;464路:运行汉渝路至谢家湾区间;501路:运行大土至牛角沱枢纽区间;503路:运行大土至朝天门公交枢纽区间;504路:运行大土至杨家坪人才联盟平台区间;553路:运行大土至朝天门公交枢纽区间;808路:运行童家桥至南坪区间;819路:运行都市花园至南坪区间;821路:运行烈士墓至重庆北站广场区间。

其中就有808路恢复运营了。

重庆公交836、274恢复运行没有

两班车已经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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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公交线路:836路,全程约7.4公里

1、从歇台子步行约130米,到达歇台子站

2、乘坐836路,经过9站, 到达翼龙路双龙苑站

重庆最后公交电车,重庆最后公交电车事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步行约280米,到达巴国城。

重庆坠江公交已经打捞上岸,遇难者家属该找谁索赔?

监控***曝光!重庆公交车坠江原因公布,竟然是一名女乘客因为坐过站和司机冉某发生口角冲突,两人争执互殴,导致司机操作不当,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红色小轿车相撞,撞断护栏坠江。

重庆当地通报显示,公交车驾驶员冉涌今年42岁,已有24年驾龄,驾驶渝F27085号大型普通客车。在五分钟的生死关头中,冉某突然左打方向盘,不踩刹车,非常人所想,当时的心理异常可能是应激反应,导致错误操作,甚至没有意识到在桥上。作为老司机,正常刹车是可以做到的,这种极端状况可能是怒火攻心。

女乘客和司机都已死亡,而十多名无辜的生命,其家庭承受的精神和经济损失难以估量,谁来为悲剧买单?

虽然女乘客和司机共同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是由于两人都已经死亡,公安不会立案,所谓人死案消。嫌疑人死亡,刑事责任不存在,但是死者家属可以民事***公交公司和司机亲属。

这些年,人们常提到“路怒症”,是个体与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指的是汽车或机动车的驾驶人员有攻击性或愤怒的行为,医学界把路怒症归类为阵发型暴怒障碍。

那么面对外界的各种变幻莫测的安全隐患,公交公司对司机的培训,有没有完善的课程呢?例如遇到路怒症等情况,司机难以处置,可以紧急求援,甚至熄火报警,从而有效制止冲突。

此外,车上目睹吵架的乘客,如果能及时制止,也许能挽回生命损失。日常生活中见到作恶,任其发展,可能最终自己也是受害者。

那么后续的赔偿,公交公司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相关责任领导是否被处分,还不得而知。但是交通运输部门借此***组织教育学习,查漏补缺,完善应对方案,出台严谨有效的标准,是明智之举。

南瓜注意到,被害者中有一个年轻的妈妈和她的一双儿女,他们本来是乘车去商场玩耍,却造此悲剧,命丧江下,实在让人扼腕痛惜。

除了赔偿告慰亡灵,此次重庆公交血的教训,也在提醒有关部门安全升级,司机责任、公交公司培训责任,人的因素当然很重要,科技标准保驾护航也很重要,有人说,要是有自动驾驶***干预就好了,安全的科技升级迫在眉睫。

备受大家关注的重庆公交车坠江打捞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经过指挥部与打捞人员夜以继日的努力,于10月31日晚23点28分,坠江公交车成功打捞上岸。在车体出水那一刻,响起了洪亮的鸣笛声——向事故中遇难者致哀!那一声听得人心酸!

据之前预测,事故发生时,车内约有15人。到11月1日下午15时,已有13名遇难者遗体被成功找到,并确认身份。七八十米的水下深度,用了三天左右的时间便完成了大部分搜救打捞工作。感谢搜救人员的辛苦付出,让不幸的逝者找到了回家的路!

关于遇难者家属的赔偿工作,目前谈及,可能为时尚早。介于此次事故的特殊性和遇难者数量的确认,接下来需要完成的工作是明确事故发生的原因。这有这个前提确定了,才可以进行下一步的责任认定工作。认定责任后,才可以明确由谁来负责赔偿。这是一个环环相扣的进程,需要按照每个程序的实际进展情况而定。

不过,个人猜测,也许官方相关单位会做出一些补偿、安抚性赔偿。事故责任性赔偿,可能会稍微滞后一些。

另外,如果遇难者中有个人投了人身意外保险的,保险公司应该会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这可能需要遇难者家属自行去与投保的公司洽商赔偿事宜。

还有一种可能,待事故发生原因,事故责任等事宜完全明确后,官方可能会制定出一个针对每一位遇难者统一的赔偿标准。这方面的赔偿,也许不需要每一个遇难者的家属各自去寻找赔偿方,可能官方会主动给出一个赔偿结果。只是个人投保部分的赔偿,需要家属自己去解决。

以上,只是一些小小的猜测,不作为任何依据。

总之,在赔偿方面,家属应该不必太担忧,会有个满意的结果的。事已发生,要坚强面对、尽量节哀!人生伤痛之事难免会遇到,谁也无力改变,只有试着去慢慢接受!

在赔偿方面大家有什么自己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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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坠江公交车终于被打捞上来了,但是可以想见:无一人生还。那么对于这起重大交通事故,众多遇难者家属该向谁索赔呢?

首先,公交公司是有责任的,公交公司应当是第一赔偿责任人。

因为司机是开公交公司的公交车出事的,乘客也是坐公交公司的车而遇难的。乘客买票坐公交车,就是与公交公司成立了一种运输合同关系。那么公交公司就应当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给乘客造成损害的,公交公司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论于该起交通事故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的?公交公司作为车辆的所有人,依照《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都是应承担赔偿责任的。


其次,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公交公司的车辆一般都办有保险,所以出了事故后,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并且应优先赔付。

最后,由于本案案情重大,损失惨重,遇难者家属索赔的数额也许非常巨大。保险公司的保额也许不足以支付遇难者的实际损失,那么剩余的部分按照规定就应当由公交公司承担了。

也许公交公司也无力承担这部分费用,所以社会有关部门也应当给予必要的救助。

遇难者是无辜的,其家属是非常悲痛的,希望能尽可能地予以赔偿,以安抚其受伤的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最后公交电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庆最后公交电车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