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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交车公交车事故,重庆公交车事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庆公交车公交车事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重庆公交车公交车事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重庆坠江公交车司乘矛引发悲剧,多地曾发生方向盘抢夺事故,乘客抢夺方向盘违法吗?
  2. 重庆永川煤矿事故已致18死,你怎么看煤矿安全问题?

重庆坠江公交车司乘矛引发悲剧,多地曾发生方向盘抢夺事故,乘客抢夺方向盘违法吗?

谢谢邀请.......司机冉某和乘客刘某的行为均已触犯法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量刑标准

重庆公交车公交车事故,重庆公交车事故视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依照本条和本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或者***。

应该在公共汽车驾驶员位置明确写上;‘侵犯驾驶员违法’的警示标语。

作为重庆公交坠江***的始作俑者,乘客刘某虽已死亡但仍将遭到世人的无情唾骂。这个愚蠢的女人为了一己之私蛮横霸道地殴打司机,最终酿成惨剧造成全车人的不幸殒命!实在是罪大恶极,罪无可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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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实际上,像刘某这样一言不合便动手殴打公交车司机甚至抢夺方向盘的案例并不罕见。这种行为从表面上看其侵害的对象仅仅是司机个人,但是这种侵害显然已经严重影响到公交车的正常驾驶,毕竟司机作为公交车的掌舵者突然遭遇侵害极有可能会导致行驶中的车辆失控发生意外。因此,殴打公交车司机或是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其本质上扰乱了公共秩序,危害了公共安全。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像殴打司机或者抢夺方向盘这种行为只要没有严重后果发生,那么往往仅仅是认定为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而这只是一种治安范畴的违法行为。

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重庆公交车公交车事故,重庆公交车事故视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说来也巧,就在前两天我的一位警察朋友刚刚和我聊起一件他所经办的乘客抢夺方向盘的案子。事情发生在去年秋天,一位三十多岁的女乘客或许是为了省钱,上车后居然刷老年卡,司机发现异常后要求其投币,这位女子居然恬不知耻地谩骂司机。司机正常履职自然不愿无故被骂,于是乎与女子发生了口角,女子气急败坏最终打了司机一拳还抢夺其手中的方向盘。***的是司机及时靠边停车继而报警,最终这位女子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而被行政拘留五日。与一车人的安全比起来,这种处罚实在是太过于轻微!

当然了,如果乘客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导致车辆失控,发生了交通事故出现了人员伤亡,那么乘客的行为就属于刑事范畴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典型的莫过于此次的坠江事故中乘客刘某。触犯该罪名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需要处十年以上***、***或者***。不过,由于刘某本人目前已经死亡,所以司法机关已经无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这一点多少有些遗憾。毕竟,就这样死了于她而言实在是太过于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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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重庆公交坠江***,是乘客刘某的个人无理蛮横行为直接造成的,因为她一人的过错导致了这次共计15人遇难的后果,她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法!

据警方通报,10月28日10时许,重庆市万州区一辆22路公交车行驶至长江二桥时,乘客刘某(女,48岁)因为坐过车站便蛮横无理地要求司机冉某赶快停车,在遭到冉某拒绝后,气急败坏的刘某便对司机破口大骂,随后还用手机击打司机,司机忍无可忍与之互殴,最终车辆失控坠落江中。

在公共汽车上,司机肩负着一车人的生命安全责任,乘客如果无理取闹可直接报警,以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罪进行处罚,抢夺司机的方向盘更是嚣张,对这种人应该严惩!


重庆永川煤矿事故已致18死,你怎么看煤矿安全问题?

12月4日17时重庆永川区停产关闭两个多月的吊水洞煤矿发现事故,起因是公司自行拆除井下设备发生一氧化碳超限,24人被困井下,现在已经发现18人死亡,只有一人生还,其他人员还在救援当中。

这本身就是企业有很大的问题,在没有专业人员指导之下派工人去拆除设备,所做的一切仅仅是为了节约费用这里面有很多利益问题,甚至有***问题,平时不出现意外就算了,只要出现了问题就找几个顶罪羊出来,这样子问题根本就得不到解决。

2010年到2019年中国有记录的矿难共802起,矿难起数与死亡人数不对等,山西矿难数量最多,十年间矿难起数125起,山西本身就是煤矿大省,出现问题多也是正常的,出现问题的时候我们从来没有想过如何加强防范,总是拿几个替罪羊出来开刀,我们应该加强管控矿产的开发,而不是因为煤矿在地下难以管控就不管了。

死亡的人大多数都是贫苦挖煤人,他们的生命得不到保障,本来全家都依靠他们来支撑,但是现在人没了,家庭的日子就难过了。

工人的自身安全意识也要增强,工人明明知道自己不是专业人士,一般人不敢去做,因为煤矿底下有很多一氧化碳,随时都可能发生爆炸,而且这个煤矿还停产两个月,里面没有通风设备,肯定积累了很多一氧化碳,如果一碰到火或者热的东西立刻就会发生爆炸,这可能是工人平时缺少锻炼或者对知识常识不太了解造成的后果。

二是企业管理也要加强,现在的老板为赚钱也敢拿身家性命与安全打交道,虽然商人赚钱是正常的,但是也要赚一些良心钱,随着矿产***卖给私人来开发,很多商人为了得到更多的钱,宁可牺牲工人的利益,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出现了这种事故后老板除了赔钱给牺牲工人的家属之外,也免不了刑事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公交车公交车事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庆公交车公交车事故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