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庆公交***立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重庆公交***立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不能。
关于携带宠物坐公交车,要看地方性法规的明示规定。但一般情况下各地都禁止携带的犬类不包括导盲犬。考虑到残疾人的特殊需要,携带导盲犬可以乘坐公交车船。
目前,武汉《武汉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及轮渡乘坐规则》中规定,禁止携带的犬类不包括导盲犬。《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中也规定不能携犬、猫等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重庆拟立法规定禁止携带宠物乘坐公交车。
禁止携带宠物上车主要是因为公交车厢属于公共场合,在密闭空间内部分乘客可能会对宠物或是其身上散发的气味比较敏感,严重者甚至会产生不适,所以在乘坐公交车时禁止乘客携带宠物上车,避免给其他乘客带来不便。
重庆公交车惨案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经常有乘客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强抢公交车司机方向盘,或殴打辱骂驾驶员,以前因为没有造成重大事故,没有法律依据,都是不了了之,我们是时候立法了,公交车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受到侵犯,无论是否造成损失,都应该对侵害人判处危害公共安全罪***
首先,我建议是给予适当的特权,第一个特权,有乘客扰乱公交车秩序,作为司机有权利,停车,让其下车,并且不得受到举报,受到举报也应该秉公执法,第二个特权,有必要为司机的驾驶位置,设立一个单独的驾驶舱,就如同杭州出租车一样,将乘客和司机隔开,以免发生冲突,第三个特权,司机有临时停车权,发生突发状况,公交车司机可以随意停车,并且公交车公司不得以司机时间未及时赶到为由,扣其工资,第四个特权,每年要两次体检,保证司机身体健康。谢邀!
重庆公交事故事后,网上频繁报道各地类似情况的问题。原来,我就想过!原因如下:
一,在重庆事故以前,各地就有。为什么没报道?一是:后果不严重,没有损失。抢了就抢了,骂了就骂了,司机忍了。二,过去在二级城市,甚至少数大城,是可随上随下的,忘记了,座过站,当发现后,叫停又就停了。现在改变了,过站后,不能上下了。由于宣传不够,乘客还未转过弯子,所以,发抓扯。
二,我也发了一个问题。虽然报的某省,某市,某县的抢方向盘之事。但是!但是!都把重庆万州的事故挂在前面"从唱一遍"。如:几乎每次都是这样写的:继万州…***后……某城,某市…如何,如何……又防止了什么…什么…。实际个别城市媒体,借他地之事,唱衰重庆,在万州伤口补力,在疮疤上泼盐水!
三,媒体,特别是机媒,自媒(委托受人发贴的),跟风,吃炒饭,找热度,报道时,再措点位,引来争论,求高点赞,招来臭味相同粉丝。
四川会理关羊回答此问题。
重庆公交车因抢夺方向盘坠江案件以前,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时有发生,屡有报道,只是没有引起***及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重庆公交坠江案件发生后,引起了***及各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有的地方及时给公交车司机驾驶室增加了安全防护设施,增设安全监管员专座协助保护驾驶员、车辆、乘客安全;加大了对在公交车上肇事、抢夺方向盘人员的打击惩处力度;广大乘客也改变以往的沉默,对于在公交上殴打、抢夺方向盘的行为,会有较多的人站出来进行劝导制止,这是社***需的正气和正能量,需要得到发扬光大。
但重庆公交坠江案件后仍有乘客不顾车辆和车上乘客,以及道路上车辆行人的安全,只为自己利益出发,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我认为这一类人道德品质低下,他(她)的事事以我为先、***为我的意识偏离了人生的轨道,他(她)的做法违背了常理和人文道德,违反触犯了法律,给车上乘客造成了极大的安全威胁,他(她)的行为千夫所指,法律不容,他(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作自受,以身试法,顶风作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而今,对于殴打公交车司机和抢夺方向盘的案件,各地公安机关十分重视,出警迅速,及时制止、打击和惩处了犯罪人员,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我觉得抢夺公交车方向盘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犯罪行为,当事人应当除被刑事拘留、判刑外,加大电视上曝光的宣传力度,让全国人民都知道,也可制定给予一种类似征信方面惩罚,将当事人记入黑名单,这些人以后不能乘坐火车、动车、飞机,凡涉及到能危及别人安全方面的***都将受到限制,加重惩处力度,让人们各自权衡利弊,三思而后行,来减少和避免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发生。
个人观点,欢迎评论,请加我关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公交***立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庆公交***立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tolarniaszczecin.com/post/1191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