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庆公交都市验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重庆公交都市验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家公交城市是指在国家层面上,***通过投资和规划,致力于发展和改善城市的公共交通系统。这意味着国家会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以建设高效、便捷、环保的公交网络,以满足城市居民的出行需求。
国家公交城市的目标是减少私人汽车使用,缓解交通拥堵,改善空气质量,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这种城市发展模式注重公共交通的可达性和可持续性,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012年,交通运输部正式启动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国内申请创建公交城市的是上海市于2013年申请。创建“公交都市”是实现城市与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对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生态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为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交通运输部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各创建城市高度重视,持续加大投入、完善配套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公共交通发展面貌明显改善。
国家“公交都市”首批城市有上海、南京;
第二批城市北京、天津、大连、苏州、杭州、宁波、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银川。
2020年,交通运输部网站发布通报,决定命名石家庄市、呼和浩特市和济南市等12城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其中山东城市有济南市和青岛市。
根据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验收工作安排,交通运输部受理了石家庄市、呼和浩特市等14个城市人民***提出的国家公交都市建设验收申请。经技术组评估验收,交通运输部部决定命名石家庄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哈尔滨市、合肥市、南昌市、济南市、青岛市、株洲市、柳州市、西安市、乌鲁木齐市12个城市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
3月9日,山东省***新闻发布会上提出,2025年建设济南、青岛、枣庄、烟台、潍坊、威海等6个国家公交都市。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发布《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补贴对象和相应的补贴标准。
(一)购置补贴。
补贴对象:在本市购买、上牌和使用新能源公交车的单位和个人。
补贴产品: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并同时满足国家及本市补助要求的纯电动公交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
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详见附件),技术要求及过渡期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二)换电站建设补贴。
补贴对象:在本市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共服务领域换电站投资建设单位。
补贴标准:对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且接入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的公共服务领域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或变压器额定输出功率(取二者中的较小值)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充电费用补贴。
补贴对象:在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公交车专用充电桩充电的新能源公交车使用单位,以及在本市辖区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充电桩充电的新能源汽车使用单位或个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公交都市验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庆公交都市验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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