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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交 如何立法,重庆公交 如何立法报废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庆公交 如何立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重庆公交 如何立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为什么自从网上曝光重庆公交事故后,各地频频出现各种公共汽车抢方向盘事件?你怎么看?
  2. 为保证安全,你认为将所有公交的驾驶座进行安全隔离可行吗,为什么?
  3. 德阳男子拉拽公交司机引发车祸,获刑五年半, 你怎么看?

什么自从网上曝光重庆公交事故后,各地频频出现各种公共汽车方向盘***?你怎么看?

如果各地頻频出现各种公共汽车抢方向盘***,警方应立法保护驾驶员和乘车人员安全!对违法干扰驾驶员正常驾驶工作必须重处!因为干扰驾驶员正常驾驶是违法犯罪!危及人民生命!

四川会理关羊回答此问题。

重庆公交 如何立法,重庆公交 如何立法报废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重庆公交车因抢夺方向盘坠江案件以前,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时有发生,屡有报道,只是没有引起***及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重庆公交坠江案件发生后,引起了***及各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有的地方及时给公交车司机驾驶室增加了安全防护设施,增设安全监管员专座协助保护驾驶员、车辆乘客安全;加大了对在公交车上肇事、抢夺方向盘人员的打击惩处力度;广大乘客也改变以往的沉默,对于在公交上殴打、抢夺方向盘的行为,会有较多的人站出来进行劝导制止,这是社***需的正气和正能量,需要得到发扬光大。

但重庆公交坠江案件后仍有乘客不顾车辆和车上乘客,以及道路上车辆行人的安全,只为自己利益出发,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我认为这一类人道德品质低下,他(她)的事事以我为先、***为我的意识偏离了人生的轨道,他(她)的做法违背了常理和人文道德,违反触犯了法律,给车上乘客造成了极大的安全威胁,他(她)的行为千夫所指,法律不容,他(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作自受,以身试法,顶风作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而今,对于殴打公交车司机和抢夺方向盘的案件,各地公安机关十分重视,出警迅速,及时制止、打击和惩处了犯罪人员,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我觉得抢夺公交车方向盘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犯罪行为,当事人应当除被刑事拘留、判刑外,加大电视上曝光的宣传力度,让全国人民都知道,也可制定给予一种类似征信方面惩罚,将当事人记入黑名单,这些人以后不能乘坐火车动车飞机,凡涉及到能危及别人安全方面的***都将受到限制,加重惩处力度,让人们各自权衡利弊,三思而后行,来减少和避免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发生。

重庆公交 如何立法,重庆公交 如何立法报废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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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交事故事后,网上频繁报道各地类似情况的问题。原来,我就想过!原因如下:

一,在重庆事故以前,各地就有。为什么没报道?一是:后果不严重,没有损失。抢了就抢了,骂了就骂了,司机忍了。二,过去在二级城市,甚至少数大城,是可随上随下的,忘记了,座过站,当发现后,叫停又就停了。现在改变了,过站后,不能上下了。由于宣传不够,乘客还未转过弯子,所以,发抓扯。

重庆公交 如何立法,重庆公交 如何立法报废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我也发了一个问题。虽然报的某省,某市,某县的抢方向盘之事。但是!但是!都把重庆万州的事故挂在前面"从唱一遍"。如:几乎每次都是这样写的:继万州…***后……某城,某市…如何,如何……又防止了什么…什么…。实际个别城市媒体,借他地之事,唱衰重庆,在万州伤口补力,在疮疤上泼盐水!

三,媒体,特别是机媒,自媒(委托受人发贴的),跟风,吃炒饭,找热度,报道时,再措点位,引来争论,求高点赞,招来臭味相同粉丝。

为保证安全,你认为将所有公交的驾驶座进行安全隔离可行吗,为什么?

第一:从这次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看,隔离驾驶室还是有必要的。最起码能保证公交司机正常行驶。第二:从另一个角度看,如遇上公交司机突发疾病,驾驶室被隔离着,会阻碍懂驾驶的乘客帮助开车和施救。

两者取其精,觉得还是建议取第一。毕竟司机突发疾病是少之又少。

不仅可行,而且势在必行。

保证驾驶员安全驾驶,不仅要立法对影响驾驶员正常驾驶的乘客进行法律惩罚,而且还要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有些乘客就是无视法律,不顾他人安全,做出违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安装安全防护网或独立驾驶舱,一方面能够保证驾驶员的安全和同车其他的乘客;另一方面,若驾驶员要解决相关问题,必然会停车方能出驾驶舱,可以避免解决问题过程中行车发生事故。

德阳男子拉拽公交司机引发车祸,获刑五年半, 你怎么看?

判决大块人心,法律再一次彰显了他的威力。

但是也不免让人深思。

其实,跟公交车司机发生矛盾冲突,甚至殴打公交车司机的事情很早都有发生,为什么直到重庆公交车***之后才频繁的出现在公众的眼球,那就是法律的滞后性。

法律有一定的滞后性,不仅表现在立法的滞后性还有适用法律的滞后性。以前,乘客和公交车司机发生***或者打公交车司机都是按***或者故意伤人来处理,其实法律很早就规定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但是一直没有人办案的时候去适用,这个就是法律适用的滞后性。

但是重庆公交车***之后,一个简单***打架,几天的行政拘留显然无法和一车人的性命相抵。于是法学大亨们开始翻法条,原来早就有这个罪名等着的,只是以前没发现,所以法制在这方面进了一步,以后凡是出现这类案件,也有一个明确的判决了。

所以说,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现象的增多,法律必然会存在着自我完善和补充的过程,但不要有侥幸心理,无法外之地,争取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公交 如何立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庆公交 如何立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