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庆老人抢夺公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重庆老人抢夺公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对于这种刚刚海南才判四年的有前科之鉴,这人都敢顶风作案!我怀疑这女的父母可能是表姊妹!!!谢谢邀请,你问我怎么看???翻倍八年!!!乱世需用重典!当然其他的也应该一样!
这种行为一方面是乘客个人素质不够高,只顾及自己利益,而忽视他人的生命安全。另一方面,作为公交车司机时刻握稳方向盘是他的职责,不能用义气之势来解决乘客无理取闹。因此,对于乘客而言,危害公共安全的,轻微则拘留及加强思想教育,严重者入狱坐牢。对于司机而言,更应该加强教育,危害公共安全的违者必究,结不姑息。
我个人观点是,公交车在行驶中,有人抢夺公交司机的方向盘,已经触犯了法律,严重危害了公交车上乘客的安全,冲破了道德底线,性质恶劣,判刑的轻重按事态的严重性进行处罚。
谢谢邀请,自重庆万州公交车因乘客抢夺而导致坠江悲剧后,让人们感到乘坐公交车的恐惧感,脑海里时隐时现那个场景……太可怕了,但愿此事不再出现。往往事与愿违,越不想看到和听到的事,仍然出现,真得令人惊叹和发怵。一则消息令人震惊:“去年12月4日,上海浦东又发生了一起抢夺公交车方向盘***。乘客梁某某(女)四川人,文化较低,在沪打拼多年,上午9时许,犯罪嫌疑人梁某某乘坐783路公交车,当行驶至张扬路居家桥路站点时,因错过下车时机,就要求驾驶员王师傅停车开门,期间据梁某某说,因为司机先用上海话骂她,便按耐不住怒气……不理智地冲向驾驶位处,按住方向盘,不知道怎么回事,方向盘就移位了……接着导致行驶中公交车与路边车辆相撞。”简单之事,却做出了危害公共安全之罪,12日上午,上海浦东新区人民***,一审判决被告人梁某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3年6个月。1、梁某某这种危险动作,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而且还给其他乘客生命带来危害。虽然自说文化不高,但是守法是每位公民必须遵守的规则。坐过站是你自己的过错,不能强加给司机,因为公交车停靠站有着严格规定,中途停车下人是违反规定的;2、梁某某这种因个人之事,不顾法律威严,凭着感觉和冲动,拽拉方向盘,致使行驶中的公交车与其它车辆相撞的事故发生,自己交代和车载录像都清清楚楚地记载了整个事态的过程,你的行为就是导致结果不可避免地发生危险事故,必须为自己的过激行为付出法律惩罚的代价;3、梁某某这件事已经拉下了序幕,她个人收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并留下了悔恨的泪水,这是泪水也洗刷不了你犯罪的事实。(1)遇事要冷静,不论在什么地方、什么场合,都要理智、合规、合法的对待。(2)你的此种行为有可能给其他乘客带来灭顶之灾,你应该感到庆幸的是没有造成重大事故的发生。(3)量刑适当,望你铁窗生活要汲取教训,认识到错误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所以说,梁某某任性行为,不经意地触犯了公共安全法规,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支持***的判决,需用法律的手段遏制此类***再次上演。个人看法,就事论事,敬请指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老人抢夺公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庆老人抢夺公交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tolarniaszczecin.com/post/118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