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庆公交失事真相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重庆公交失事真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由于该车使用天然气,车厢内设置有天然气罐和管道,不排除火势引燃天然气管道和罐体后,产生小规模爆炸型燃烧。
1、燃料输送系统(油路、气路)发生爆管、裂缝等故障;
2、车内电路短路起火;
3、轮胎、传动轴等部位被稻草、玻纤布缠绕,摩擦生热起火导致
1、重庆公交车坠江***一般指10月28日重庆公交车坠江***。
2、2018年10月28日10时08分,重庆万州区一辆22路公交车在万州长江二桥处坠江。
3、2018年10月29日14时20分,经公安机关走访调查和综合接报,初步核实15人(含1名公交车司机);10月31日零时50分,黑匣子打捞出水,移交当地公安部门;10月31日23时28分,重庆万州长江二桥公交车打捞出水;11月1日15时,已发现13名遇难者遗体,身份已全部确认,仍有2人下落不明
4、2018年11月2日,公交车坠江原因公布。根据车内黑匣子的监控***显示,是乘客与司机发生激烈争执导致车辆失控。
5、0.28重庆公交车坠江***被列入2018年社会生活十大流行语。
508公交车10多年前取消了由塔尔门汽车站到牛角沱的运营线路,后面就是从南京街那里一个小车站到北碚公交车站运营508,不晓得到北碚的508是何时取消的,10年得时候还坐过。508还是为了方便国道212线上的百姓交通出行,后面这条线路上的公交车越来越多,加上高速路班车的运营,508都慢慢淡出了运营。但还是挺怀念那时候从重庆回合川坐公交车的情况。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果公交司机不仅仅是交通肇事,背后存在故意***、报复社会的明确动机、事实的话,有很大可能性被处以***!
当然,这样的变态人格的很少,这类事故绝大多数是车辆故障,或者驾驶人员处理不当造成的,如果经过公安、交警部门调查认定为这种情况,最多判处缓刑!
重庆公交车问题。首先确定司机是否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如果有违反,1、公交司机是否有主观故意。若公交司机是故意为之不是因为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的事故发生,公交司机的行为可能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不排除判处***的可能。2、司机不是有意为之,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者司机本事其他原因导致,司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司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由于不是出于主观故意被判处***的几率较小3、由于其他客观原因导致该事故发生,司机本身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发生,司机被判处***的几率相对较小。综上,我国对于***的判决较为严格不轻易执行***。本案中司机是否有责任因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书来认定,在认定司机是否具有责任的前提下进一步讨论司机是否会被判处***。
主要还是看原因!只要不是故意的都不会判***!要不然换谁也不会去干公交司机了,每天干12一16个小时,每个月工作二百七.八十小时,每月拿加上加班工资不到3000元的工资,换你你会去干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公交失事真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庆公交失事真相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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