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交相撞重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公交相撞重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文。
恢复时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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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交车一般都是两块钱起步价。然后在两块钱的基础上,根据站点或者是公里数进行叠加,一般都不会太贵,正常范围就在两块钱到五块钱之间,一般就可以跨区行驶了,重庆公交一般还有首次打折服务,老年卡等就可以免费乘车,便于老人出行
普通车上车1元,中、高级车上车2元,其他政策不变。一小时内,乘客持普通IC卡乘坐安装有公交IC卡终端设备的中、高级车,首次刷卡9折;1小时内(含1小时)换乘时,5折收费一次;超过1小时刷卡或刷卡2次的乘车,则按9折收费。但现金购票方式以及乘坐普通车,不参与换乘优惠 ,但是要记得有宜居畅通标制的公交车才矿业换乘,多人刷一张卡,应该就没用了哦
普通车上车1元,中、高级车上车2元,其他政策不变。一小时内,乘客持普通IC卡乘坐安装有公交IC卡终端设备的中、高级车,首次刷卡9折;1小时内(含1小时)换乘时,5折收费一次;超过1小时刷卡或刷卡2次的乘车,则按9折收费。但现金购票方式以及乘坐普通车,不参与换乘优惠 ,但是要记得有宜居畅通标制的公交车才矿业换乘,多人刷一张卡,应该就没用了哦
备受大家关注的重庆公交车坠江打捞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经过指挥部与打捞人员夜以继日的努力,于10月31日晚23点28分,坠江公交车成功打捞上岸。在车体出水那一刻,响起了洪亮的鸣笛声——向事故中遇难者致哀!那一声听得人心酸!
据之前预测,事故发生时,车内约有15人。到11月1日下午15时,已有13名遇难者遗体被成功找到,并确认身份。七八十米的水下深度,用了三天左右的时间便完成了大部分搜救打捞工作。感谢搜救人员的辛苦付出,让不幸的逝者找到了回家的路!
关于遇难者家属的赔偿工作,目前谈及,可能为时尚早。介于此次事故的特殊性和遇难者数量的确认,接下来需要完成的工作是明确事故发生的原因。这有这个前提确定了,才可以进行下一步的责任认定工作。认定责任后,才可以明确由谁来负责赔偿。这是一个环环相扣的进程,需要按照每个程序的实际进展情况而定。
不过,个人猜测,也许官方相关单位会做出一些补偿、安抚性赔偿。事故责任性赔偿,可能会稍微滞后一些。
另外,如果遇难者中有个人投了人身意外保险的,保险公司应该会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这可能需要遇难者家属自行去与投保的公司洽商赔偿事宜。
还有一种可能,待事故发生原因,事故责任等事宜完全明确后,官方可能会制定出一个针对每一位遇难者统一的赔偿标准。这方面的赔偿,也许不需要每一个遇难者的家属各自去寻找赔偿方,可能官方会主动给出一个赔偿结果。只是个人投保部分的赔偿,需要家属自己去解决。
以上,只是一些小小的猜测,不作为任何依据。
总之,在赔偿方面,家属应该不必太担忧,会有个满意的结果的。事已发生,要坚强面对、尽量节哀!人生伤痛之事难免会遇到,谁也无力改变,只有试着去慢慢接受!
在赔偿方面大家有什么自己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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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坠江公交已经打捞上岸,遇难者家属该找谁索赔?
看到这起公交坠江***,心情无比沉痛!那是十几条活生生的人命啊!应该是无一人生还!所幸公交车终于被打捞上来。可以说,这车目前是查明事故真相的最可靠证据!对死者是一个交待,对家属是一种安慰!
这十几个家庭该找谁索赔?自然是公交车公司。但这钱有谁来出?就值得探讨了!
事故的原因是个关键,但个人觉得无论什么原因,应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责任主体。
一是公交车公司,乘客买票上车,就与公交车方面形成了一种协议,公交车公司有义务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无论是司机的原因还是公交车机械故障,公交车公司的责任都无可推卸。
二是有关保险公司。作为公交车一定是入了营运车保险的,保险公司应该作为第一个赔偿主体!这个大家都晓得!具体金额那就要根据公交车方面买保险的险种和保险的有关条款。
三是大家容易忽略的一个方面,那就是道路建设方!公交车是冲过护栏坠入水中的,道路的安全护栏是如何设计的?在大桥上,公路护栏的作用就是防止车辆坠入水中的!那么设计应该能拦截公路上行驶的有关车辆,到底是什么原因没有拦得住?是设计标准低了?还是豆腐渣工程未达标了?
所以除了分析事故车辆的原因外,也应该查明道路护栏的有关情况!这样才能有效防止同样的悲剧再次上演。也能为遇难者家属寻求到更多的赔偿渠道。
期待查明真相!也希望更多的爱心人士伸出援手,从心理方面帮助遇难者家属走出阴影,帮助公交车司机走出困境!更多的是,让大家从这次事故中吸取教训,共同为大家的生命安全筑起一道防火墙。
救援船笛声长鸣中,重庆坠江公交被打捞上岸。接下来需要解读公交车的黑匣子,确定事故原因,最终决定责任的承担方。
首先开红色轿车的女司机已经被监控还了清白,警方也解除了对其的控制。所以接下来的乘客索赔和女司机无关。相反,女司机还可以向公交公司主张车辆损坏赔偿。
第二我认为公交公司是未来承担赔偿的主体。一方面乘客买票上车,就是和公交公司形成了事实上的运输合同关系,公交公司有义务安全地把乘客送到目的地。另一方面,他们之间存在侵权关系。乘客的死亡就是公交公司侵权所致。再加上司机是公交公司员工,坠江也是职务行为。所以公交公司必然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第三如果最终证实司机有过错导致事故发生。那么公交公司在承担巨额赔偿之后,可以向司机追偿。但基于司机已经死亡,公交公司预计追偿司机的部分遗产,与巨额赔偿相比也是杯水车薪。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交相撞重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交相撞重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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