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庆公交罪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重庆公交罪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交车上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做法:一是涉嫌故意殴打正常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造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是影响驾驶员正常驾驶的,二是在公交车上点燃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三是在公交车上辱骂殴打乘客,造成恶劣影响的。
扰乱公共秩序属于治安违法。
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具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生产秩序、经营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医疗卫生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的活动秩序、公共交通秩序、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等。客观方面表现为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各种行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公交罪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庆公交罪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tolarniaszczecin.com/post/109575.html